2020年12月中旬,市生态环境局小店分局督查人员在法律检查过程中发现,小店区刘家堡乡东里解村一小泡沫加工厂,在未办理相关环保批阅手续情况下,私行装置泡沫熔炼机一套,且未配套任何污染物防治设备,导致出产的悉数过程中发生的污染物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对生态环境可以形成损害。
循着这一环境违法头绪,生态环境局小店督查法律大队会同公安小店分局食品药品和环境违法侦办大队进行多天蹲守、摸排,一举将该案首要负责人捕获。
12月31日,依照《环境保护法》中四个配套方法,小店分局正式将小泡沫加工厂环境违法案子移交公安小店分局。公安小店分局对上述环境违法案子行为人作出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决议。